新冠病毒COVID-19相關資訊

韓國短期滯留入境需知

韓國特別入境手續 (3.19起實施)

韓國入境隔離注意事項

韓國短期滯留入境需知

  1. 需於本國之韓國大使館或代表處申請簽證

    • 以觀光、旅遊為目的等非緊急必要之訪韓簽證,目前全面不予簽發。僅簽發就業、投資等商務目的之簽證
    • 申請簽證時, 須出示①「新冠病毒COVID-19健康狀態確認書(Health Condition Report Form)」與②「隔離同意書」、③申請簽證日起48小時內由醫療機關所開出之「診斷書」(限英文或韓文)
  2. 對所有航班實施乘客事前確認制度(I-PreChecking: IPC)

    • 各航空公司預約系統皆與韓國法務部出入國系統連結,如為限制入境對象(於感染危險地區出發或曾有接觸史但未經過14天隔離者),或有新冠病毒COVID-19相關症狀者,將會被登記於韓國法務部出入國系統
    • 於國外機場領取登機證前,韓國法務部出入國系統會於4秒內通報航空公司,並判斷是否給予登機證

短期滯留外國旅客簽證發給現況

  • 90個免簽證協定或免簽證入境國家(歐洲、美洲等大部分國家*) 暫時中斷(4.13起)
  • 對象國家 : 56個免簽證協定國家(泰國、俄羅斯、法國等)與34個免簽證入境國家(澳洲、加拿大等)
  • (例外事項)持外交‧公務護照者、空服員、船員,或持APEC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(ABTC)者,可維持免簽證入境

韓國特別入境手續

韓國特別入境手續

韓國入境隔離注意事項

出處: 新冠病毒COVID-19防疫官方網站

<韓國入境隔離注意事項>

根據韓國「預防和管理傳染病相關辦法」,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COVID-19的感染和擴散,自入境日起至第14天的12:00為止,入境者皆必須接受隔離。(*關於隔離設施的資訊將由個別隔離設施另行通報)

(例如: 6月1日入境者須從入境日至6月15日12:00接受居家隔離。)

抵達機場後注意事項

  • 必須佩戴口罩,儘量減少與他人的接觸或對話
  • 檢疫階段出現症狀者時,在開放型篩檢處進行檢測(*根據檢測結果採用不同措施)
  • 無症狀者可返家進行居家隔離,並於入境3日內接受檢測
  • 從機場返家時,建議自駕或乘坐指定的機場大巴或KTX(指定車廂)(*回家路上禁止造訪其他場所,請直接返家)
  • 到家後,立即向所在地管轄保健所致電通報自己是居家隔離對象
  • 務必安裝韓國行政安全部的「自行隔離者安全保護APP」,在14天的隔離期間內,須遵守「自我檢測」和「隔離者生活守則」

隔離者生活守則

  • 隔離者
  • 禁止脫離隔離地點,以防病毒的感染與傳播
  • 隔離者須在獨立空間生活,共同使用的空間,務必經常通風
  • 若不能在獨立空間獨自生活,請向所在地管轄保健所請求幫助
  • 如須定期接受診療外出時,請務必先與所在地管轄保健所聯繫
  • 與家人或同居人分開使用個人用品(個人毛巾、餐具、手機等)
  • 出現發熱、咳嗽、呼吸困難等症狀時,須立即通知所在地管轄保健所
  • 隔離者的家屬及同居人需知事項
  • 家屬及同居人應儘量避免與隔離者的接觸
  • 必須與隔離者接觸時,需佩戴口罩,並保持2公尺以上的距離
  • 注意觀察隔離者的健康狀況
  • 經常擦拭桌子表面、手把、浴室器具、鍵盤等經常觸摸的物品
  • 若家屬或同居人從事與多數人接觸的工作(學校、補習班、托兒所、幼兒園、社會福利設施、月子中心、醫療機關等),直到隔離者解除隔離前請停止工作

  • 追加事項 : 從防疫加強對象國家*入境韓國時,需出示出發日48小時內進行基因檢測快篩(PCR)的陰性判定證明書(07.13~ )
  • 防疫加強對象國家根據該國家確診人數以及疫情現況不同,每週皆有變動,請於出發前進行確認